1. 該書的年代
來自加利利迦特希弗的亞米太的兒子約拿,在耶羅波安二世統治初期出現,宣告國王將從哈馬口到亞拉巴海收復以色列失去的領土(王下 14:15)。因此,他活躍於公元前 780 年左右,如果這本書是他自己寫的,我們就必須將其置於十二小先知書之首,且比阿摩司書早近一代。但該書既沒有聲稱是約拿所寫,也沒有提供任何證據表明它來自該書所描述冒險經歷的目擊者,甚至不是來自該先知的同時代人。相反,有一節經文暗示,當它被寫成時,尼尼微已不再是一座大城。尼尼微於公元前 606 年陷落,並實際上被毀滅。在所有古代歷史中,沒有一座帝國城市的崩潰比這更突然或更徹底。因此,我們必須將約拿書定在公元前 606 年之後的某個時間,那時尼尼微的偉大已成為希臘作家筆下的傳統。
晚期年代也由該書的語言所證明。這不僅包含被引用來支持約拿本人時代北方起源論的亞蘭語成分,還包含許多我們在舊約中發現的詞彙與語法結構,其中一些見於較晚期的著作,有些則僅見於極晚期的著作。同樣具有決定性的是,書中出現了許多明顯的引用與舊約經文的迴響,大多晚於歷史上約拿的年代,其中一些甚至晚於被擄時期。如果能證明約拿書引用了約珥書,那確實會將其定在一個非常晚的年代——大約公元前 300 年,即以斯拉記與尼希米記創作的時期,其語言與該書顯示出最大的親緣關係。這將為它被納入先知正典留出時間,該正典於公元前 200 年關閉。如果該書更晚,它無疑會像但以理書一樣,被歸入《聖卷》(Hagiographa)之中。
宗派立場介紹(本站譯者收錄,非本文文獻)
1. 「來自加利利迦特希弗的亞米太的兒子約拿」:本段反映了現代批判學派(歷史批判法)對聖經成書年代與作者身分的考證立場;保守派福音派學者則多主張約拿書為約拿本人所寫,或認為其成書年代較早,強調其歷史真實性。